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减轻办事群众和企业负担,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除外)停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改为发放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下载获取:
1.权利人为银行的,通过银行从业端自行获取;
2.权利人为其他企业、个人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获取;
3.权利人还可通过登陆鹤壁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关注“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
2022年5月1日及以后申请办理的上述登记业务,后续再办理变更、转移、注销业务时,无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异议登记、居住权登记等特殊业务仍发放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大群众和企业在下载使用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向我局反馈,我们将积极调整完善相关功能,力求提供更优服务!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