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高级中学,遗失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鹤国用(2001)第(01)005号。
受申请人委托,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
声明人: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