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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寺山岭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31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规定,经鹤壁市人民政府同意,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寺山岭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依法进行挂牌出让。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93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寺山岭水泥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主矿种为水泥用灰岩,共生矿产为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建筑用白云岩(以下简称建筑石料矿)    

地理位置:鹤壁市淇滨区与山城区交界处

面积:1.613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X

Y

拐点号

X

Y

1

3970289.9600

38513769.1600

14

3969435.0900

38514326.0900

2

3970345.8300

38513784.0400

15

3969657.7700

38514153.0800

3

3970502.9200

38513676.7000

16

3969796.1900

38514049.6300

4

3970524.0600

38513651.7600

17

3969988.7800

38514034.2300

5

3970470.8700

38513527.8900

18

3970311.9900

38514261.2700

6

3970368.9300

38513388.0900

19

3970409.6600

38514104.4400

7

3970359.5400

38513368.2200

20

3970035.9300

38513749.5100

8

3970340.0000

38513340.9000

21

3969941.9300

38513765.5200

9

3969291.6000

38512540.4000

22

3969917.6300

38513782.9400

10

3968849.6000

38513742.8000

23

3969875.9400

38513747.9400

11

3968870.0700

38513920.7000

24

3969839.9800

38513685.3600

12

3969095.8400

38514073.0500

25

3969917.2500

38513546.9100

13

3969268.8500

38514182.8400

26

3970183.4500

38513546.9000

矿区面积1.6138km2拟定最低开采标高+232m(矿区最低标高+231.94m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及保有(控制+推断)资源22607.9万吨,设计利用储量22293.2万吨,可采储量21847.7万吨。主矿种为水泥灰岩,累计查明及保有(控制+推断)资源11588.8万吨设计利用储量11446.7万吨可采储量11218.3万吨剥离物中可综合利用的建筑石料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累计查明及保有(控制+推断)资源11019.1万吨,设计利用储量10846.5万吨,可采储量10629.4万吨。

开采标高:+394.5米至+23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泥用灰岩生产规模220万吨/年;建筑石料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综合开采利用,生产规模按300万吨/年计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出让人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实行矿山开采与矿山治理同步推进,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开采情况适时修编《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竞得人要对照国家和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矿山投产前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通过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验收。

拟出让年限:30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

    (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不存在被各级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的、未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两年内的矿业权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老赖)的企业法人;未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本次交易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四)本次交易为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及口头竞买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2118日—2022125

挂牌开始时间:2022126日上午900

挂牌结束时间:20221219日下午400  

交易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本次采矿权挂牌项目不收取竞买保证金,交易系统将其设置为0万元。但竞买人需在交易系统内进行与竞买保证金相关的操作,如保证金查询等,以确保交易系统对竞买人资格的自动赋予和“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生成。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竞买申请人可登陆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i.gov.cn/),点击“交易信息”“矿权交易”,选择意向矿业权资源,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126900202212191600;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

特别提醒:因系统原因,本次采矿权出让挂牌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即在报名成功后获得报价资格,请竞买人合理安排时间。

   需提供的资料:(一)单位授权书2份(如有授权);(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授权);(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五)本公告“竞买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无法证明的由企业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文本见挂牌文件)。上述相关材料需扫描成pdfjpg格式文件,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时按要求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其中材料为打印件和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对竞买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竞买人需携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验原件,授权书、承诺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至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三楼303室)进行资格审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的加价报价方式,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网上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系统自动生成《矿业权成交通知书》,项目挂牌成交;(二)无人申购或无人报价的,项目挂牌不成交。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自行打印《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凭《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并携相关资料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后审和成交确认。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矿产资源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决策。一旦竞买成功,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中标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林地、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其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对参与本次出让的竞买人,视为知悉矿区现状,了解拟出让矿区的各种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采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对竞买资格进行充分了解,否则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保留对不具资格的竞买人做出失信惩戒的权力,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竞买文件、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报名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竞买人不具竞买资格、不按挂牌文件要求参加资格后审、竞得人不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合同或不缴纳出让收益的,将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据《河南省矿产资源管理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记入矿产资源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二)本公告未载明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补充),将及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如因竞买人未及时关注变更(补充)公告导致竞买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相关联系:1.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六楼609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2-3300911;2.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三楼303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92-33621173.技术服务电话 0392-3362905

(四)本公告由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出让)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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