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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17:39来源: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次数:

各县区(分)局、功能区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根据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和《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鹤自然资文〔2021〕14 号.doc